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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鹏街道
时间:2024-09-26 10:46 浏览次数: 来源: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 字号:[ ]

机构全称: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昆鹏街道办事处

机构简称:昆鹏街道办事处

机构地址:温州海经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4号楼

机构负责人:张爱淑

联系电话:0577-85515807

办公时间:法定工作日, 夏季:8:30-12:00,14:30-17:30 冬季:8:30-12:00,14:00-17:00

内设机构:综合信息指挥室(党政综合办公室)、党建统领办公室(人大办公室)

下属事业机构:温州市洞头区昆鹏经济发展服务中心、温州市洞头区昆鹏社会事业服务中心(温州市洞头区昆鹏退役军人服务站)、温州市洞头区昆鹏应急消防管理站

机构职能:

(一)加强党的建设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,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,突出政治功能,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,统筹推进街道村居党建与单位党建、行业党建、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,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效应。

(二)推进区域发展。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

规划,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。配合推进辖区城乡有机更新,服务辖区企业项目,优化投资营商环境,促进城乡经济发展。

(三)组织公共服务。组织实施与辖区群众生产、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,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民政、教育、文化、体育、卫生、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,促进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和公共服务均等化。

(四)实施综合管理。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
承担对辖区内城市管理、人口管理、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、推进实施、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,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;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,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;协调驻区单位共同抓好城市美化、绿化、亮化和卫生工作;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。负责治安、防范、禁毒、法制宣传、司法调解、户籍、流动人口管理、公共秩序维护、消防安全、安全生产、劳资纠纷防范处置等方面工作。

(五)领导基层自治。加强政治引领和能力建设,组织辖区

群众、单位、群团组织、社会组织参与村居建设和管理,健全完善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;负责做好对村居财务的指导、监督和审计工作。

(六)维护安全稳定。负责辖区平安建设、社会治安综合治

理、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,处理群众来信来访,反映社情民意,化解矛盾纠纷等。

(七)动员社会参与。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、社会组织和社

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居治理,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,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村居发展服务。

(八)完成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委、

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。